登錄至好友名單
若要使用此機能,可能需先更新系統軟件。
將對方登錄至好友名單前,需先傳送希望成為好友的登錄請求。
1. |
選擇(好友)的(登錄好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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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選擇[收件人]。 |
3. |
輸入簡訊後,選擇[傳送]。將訊息傳送給對方,且(好友)類別下會顯示正請求登錄之對象的個人造型。 對方接到簡訊且同意登錄請求後,即會被登錄至好友名單中。自己亦會被登錄至對方的好友名單。 |
提示
- 線上ID是於建立(登入)Sony Entertainment Network時登錄的。傳送簡訊時,請別忘詢問對方的線上ID。
- 對方拒絕登錄請求後,其個人造型圖示即會立刻消失。
收到對方希望加入好友的請求
收到對方希望加入好友的請求後,可回答該請求,並執行登錄步驟。
1. |
選擇(好友)中向您發出登錄要求的使用者個人造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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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選擇(回覆加入好友請求)。 |